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九十六周年,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务工作者的骨干带头作用,充分调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把广大党员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实现我校改革发展事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教工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和从事机关党委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4个,“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人数的15%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评选1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参照学校2017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四、评选办法
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本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民主推荐,征求党员所在单位领导意见,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后,报机关党委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活动是机关党委庆祝建党九十六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全面衡量,好中选优,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3.按时申报,认真填表。各党支部请认真填写申报(推荐)表(使用学校评选表格),并于6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机关党委(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1134694768@qq.com)。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安徽财经大学机关党委
2017年6月12日